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为开展好我中心工作,特招聘以下岗位:
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1名。
1、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;
2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;
3、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;
4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;
5、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;
6、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;
7、被征地农民。
1、在盘龙区辖区内完成就业困难认定人员;
2、能熟练操作电脑,有语言、文字交流处理能力;
1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2、个人就业创业证(就业失业登记证)原件及复印件。(就业创业证需到户口所在地完成就业困难登记认证)。
购买社会保险,岗位补贴不低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(包含个人社会保险缴纳部分)。
报名地点
来源:盘龙就业
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PC5w5ayA4CRw-UCuVFyx_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