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岗位名称:
出纳。
二、岗位职责:
1、负责公司日常现金、银行存款的收付与保管工作,保障公司资金安全;
2、办理转账、汇款、对账、开户、销户等各类银行结算业务;
3、规范登记现金日记账、银行存款日记账,做到日清月结、账实相符;
4、审核原始凭证,依据公司制度办理费用报销、员工个人垫付款项报销等业务;
5、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,按时编制资金日报、月报;
6、管理公司银行账户、网银 U 盾、支票、收据等重要票据与财务资料;
7、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资金调度、工资发放、税款缴纳、银行利息支付及本金还款对接工作;
8、配合完成年度审计、税务检查及内部财务检查相关工作;
9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三、任职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1、年龄 22–45 周岁,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工厂办公环境。
2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会计、财务管理、金融等相关专业;
3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职称,有出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证书要求;
(二)工作经验
1、具备 1 年及以上出纳或相关财务岗位工作经验;
2、拥有生产制造型企业、农产品加工企业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;
3、熟悉企业资金收付、银行结算、费用报销全流程,可独立处理日常出纳业务。
(三)专业技能
1、熟练操作用友、金蝶等财务软件,以及 Excel、Word 等 Office 办公软件;
2、精通银行网银操作、票据填写、银行对账等流程;
3、了解国家现金管理条例、支付结算办法及基础税法知识。
(四)综合素质
1、工作认真细致、责任心强,对数字敏感,无不良财务从业记录;
2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严守公司财务机密;
3、沟通协调能力良好,可与银行、会计、业务部门高效顺畅对接;
4、能接受月末、年末对账、结账等阶段性加班;
5、元江县本地人或长期定居者优先,能够长期稳定任职。
四、薪资待遇
1、月薪:3500–4500 元,根据个人工作经验与能力面议;
2、试用期 2个月,试用期薪资为3000元;
3、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;
4、提供午餐补,外地员工可协商提供宿舍(具体面议);
5、月休 4 天,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
联系人:朱老师15096793034
工作地点: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政中路 17 号(公司厂区内)
来源: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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